【宝安区】2019年制造业“单项冠军”奖励
部门: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
2019年10月08日-2019年10月24日
- 申报条件
1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注册地在宝安区;
2、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,应按规定依法在宝安纳统;
3、企业经国家工信部认定为第三批制造业“单项冠军”示范企业或培育企业,或产品被认定为第三批制造业“单项冠军产品”。
- 支持力度
1、企业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制造业“单项冠军”示范企业的,可获得500万元的奖励;
2、企业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制造业“单项冠军”培育企业的,可获得200万元的奖励;
3、企业产品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制造业“单项冠军产品”的,每项产品可获得100万元的奖励;
4、对获得“单项冠军”培育企业奖励后被认定为示范企业的,按相应标准追加差额奖励。
- 申报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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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宝安区制造业“单项冠军”奖励项目申请表(原件,需双面打印);
2、企业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“单项冠军”示范企业、培育企业,或企业产品被认定为“单项冠军产品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(窗口核原件,收盖章复印件一份);
3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(窗口核原件,收盖章复印件一份);
4、法人授权委托书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(原件各一份);
5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(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,收盖章复印件一份);
6、银行开户证明(窗口核原件,收盖章复印件一份);
7、获得上级制造业“单项冠军”奖励银行流水账单(窗口核原件,收盖章复印件一份)。
- 项目来源
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第五批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
http://www.baoan.gov.cn/jjcj/jywgz/tzgg/201909/t20190930_18240359.htm